解振华:中国已初步进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道路******
中新网卡托维兹12月8日电 第二十四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2日至14日在波兰卡托维兹举行,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在7日由中国新闻社、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联合主办的“气候传播与公众意识”主题边会上做了首场发言。他表示,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把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大机遇。中国已经初步进入到一个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道路。
解振华在致辞中表示,讨论“气候变化传播和公众参与”这一主题对于促进各国国内气候行动、推进全球气候治理很有意义。气候变化与每个人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气候传播和公众参与是开展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内容。1992年签署的《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六条指出:“保障公众获取有关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信息;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及其影响和拟订适当的对策”。
解振华指出,气候变化是事关人类前途命运的一个重大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政府、企业、媒体、公众、社会团体和国际机构和组织作为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各个利益相关方,需要团结携手,共同应对。
解振华表示,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把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大机遇。近年来,中国在提升公众意识等方面开展了很多工作。自2013年首届全国低碳日以来,通过举办应对气候变化主题展览,召开低碳论坛、建立低碳产业联盟,播放公益广告、组织低碳院士专家中国行、低碳进校园、进园区和进社区等系列活动,提升了公众的低碳发展意识。近年来,越来越多地方各级政府、企业、社区和媒体通过多种形式扩大了气候变化的影响力。如镇江举办的国际低碳大会,深圳举办国际低碳城论坛和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影视大会。
解振华表示,正是由于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中国的气候变化工作取得可喜的进展。截止到2017年底,中国碳强度已经下降了46%,提前3年实现了40%-45%的上限目标。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达到13.8%,预计2020年完成15%的目标。森林蓄积量已经增加了21亿立方米,也超额完成了2020年的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为实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争取提前完成,奠定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
解振华在发言中谈到,国际上有一些媒体质疑中国“是否还是发展中国家”,认为中国“应该像发达国家一样实现绝对减排,并给发展中国家更多资金支持”,是因为还不了解中国的国情,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
解振华表示,中国人均GDP(国内生产总值)是8800美元,仅为全球人均GDP80%的水平,在全世界排在70多名,还未跨过“中等收入陷阱”,还有3000万至7000万贫困人口。在当前经济不确定性增多的情况下,中国仍面临着严峻的既要发展经济又要消除贫困,还要提高民众生活水平、创造就业机会等等非常大的挑战。中国要实现NDC(国家自主贡献)的目标,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要付出相当大的努力才能够实现。
解振华表示,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对发达国家的要求是率先大幅度减排,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对发展中国家的要求是实现相对减排。在资金问题上,基于历史责任、当前发展水平能力,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是义务。2015年中美元首就气候变化发布的联合声明更加明确,敦促发达国家出钱,鼓励发展中国家自愿出钱,欢迎其他私营机构出钱。这些都是十分清楚的。
解振华表示,中国政府最近25年采取了很多措施,一是力行节能,累积节能量占全球节能量50%以上;二是优化能源结构,可再生能源的总装机容量达6.5亿千瓦,占全球的2.8%,淘汰关停火电机组1.7亿千瓦,相当于欧洲一个大国装机总量的两倍;三是解决交通领域排放问题,中国快速发展地铁、高铁等公共交通,特别是电动汽车的发展,中国电动汽车总拥有量占世界拥有量的50%;四是增加森林碳汇,中国的人工造林面积是世界上最大的。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所有应该采取的措施都已经做了,而且应该说做得非常好,在全球减排总量中占了很大一部分。”解振华表示,中国减排取得的进展得到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
解振华表示,中国在实现这些减排目标的同时,GDP保持较快速度增长,能耗、物耗、碳强度下降基本超额完成任务,这些数据描绘出来的趋向和轨迹显示出中国已经初步进入到一个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道路。
解振华指出,中国的低碳发展之路任重而道远,气候传播和公众参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第一,抓住气候变化的大方向。2016年美国宣布退出《巴黎协定》,给气候变化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但是并没有改变整个气候变化的发展趋势。通过宣传引导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到气候变化的事业中业来,把低碳发展的理念贯彻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第二,拓展公众参与的机制设计。提升公众对于气候变化工作的知情权,及时向社会公布气候变化的工作的最新进展,拓展公众参与的形式,推动决策过程的信息公开,对于涉及环境和气候变化和立法、政策制定等工作通过征求公众意见,使国家决策充分反映公众设想。
第三,将意识转换为实际行动。知易行难,我们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建立低碳社会,通过市场和行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总量和强度双重控制,减少对于自然资源的过度攫取,倡导低碳消费。
第四,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其它国家和组织在气候传播和公众参与领域的合作,通过学术交流、项目合作等形式,构建国际化的气候传播网络,吸收国际先进的传播理念,创新公众参与的形式。
解振华表示,在刚刚结束的二十国集团峰会上,中国、法国、联合国共同举行了有关活动与重申落实《巴黎协定》的坚定承诺,发出共同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力信号。
解振华表示,众人拾柴火焰高,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挑战,更需要加强气候传播工作,推动国内外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气候变化工作中来,不断稳固和扩大朋友圈,为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做出更大贡献。(完)
浙江杭州余杭发布“强信心 拼经济”36条措施******
1月4日,杭州市余杭区发布36条“强信心拼经济”全力实现开门红实施意见,该36条主要包括支持企业稳岗引才、全力提振消费市场、鼓励企业增产扩能、聚力稳外贸拓市场、稳定资源要素保障等五大方面。
在支持企业引才方面,余杭区设立1亿元海外引才专项奖励资金,对相关申报单位按照最高100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奖励;对余杭企业招用初次来杭州市就业的海外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在市级补贴基础上,再按照最高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为提振消费市场,余杭区发布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对消费者在余杭区登记注册、纳入余杭区社零统计的新能源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其中,购车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在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0000元;在20万元(含)—30万元的补贴6000元;在20万元以下的补贴2000元。
依照发布的36条措施,2023年度一季度在余杭区新注册外贸企业,一季度出口在100万美元及以上,每实现出口100万美元,将获得2万元奖励,最高获得奖励200万元;存量企业一季度新增出口达到500万美元、2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及以上,且出口增速高于全区的,将分别获得奖励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
余杭区鼓励倡导在余省外员工春节期间留余稳岗,对符合条件的省外员工送消费券、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送旅游、送出行、送岗位、送培训、送亲情、送保障,其中对非浙江户籍并在余缴纳社保的员工,按600元/人发放电子消费券。对2023年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余杭区规上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坚守岗位的外市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
同时,2023年春节期间,余杭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发放民宿(农家乐)、农产品消费券,开展主题促消费活动,加大对限上社零企业的支持,加大批零住餐支持力度,开展景区“免费游”活动,加强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宣传,开展“文艺星火赋美”等夜间演艺项目等,余杭区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提振消费市场。
在鼓励企业增产扩能方面,余杭区对2023年一季度营收达到100亿元且同比增长6%的信息软件业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2023年一季度在库的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投资项目(国有公司拿地项目除外),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支持鲲鹏企业、上市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加大向区内工业企业采购或委托加工产品的力度;支持企业实施技改,对设备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在库制造业技术改造(含新建)投资项目,于2023年一季度实际发生并实现统计入库的设备投资,在现有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增加资助3个百分点。同时,加大对“小升规”企业扶持力度、开展科技成果对接、加快国高企、研发投入补助政策兑现、加强金融服务保障。
此外,余杭区还通过落实“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扩大外贸主体队伍、加快出口增量提升等举措稳定外贸市场;开展“杭州余杭·全球招商季”活动、推行“拿地即开工”、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等举措稳定资源要素保障。据悉,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中央和省、市现有政策及后续新出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通讯员徐颖 谭琴 光明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刘习 记者 陆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