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由上海交响乐团和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联合出品的交响电影音乐会《天书奇谭》亮相2018上海夏季音乐节。上海交响乐团 供图
中新社记者:中国有哪些动画成功出海?这些作品是怎么创作出来的?
陈波:《大闹天宫》《哪吒闹海》《鹬蚌相争》《三个和尚》等取材自中国传统故事的动画作品多次在国际上斩获奖项,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以《大闹天宫》为例,这部动画将孙悟空这一中国式的神话英雄再现于银幕之上,被法国《世界报》誉为“美感上不输迪士尼,风格上完美呈现中国传统艺术的作品”。
中国动画之所以能够获得越来越多海外观众的关注,是因为独具特色的戏剧元素和绘画风格,为大家呈现了不一样的动画表达方式,这是“民族性”的高度提炼,电影的艺术表达跨越语言、国界和时间,铸就经典。从创作的角度来看,经典动画背后蕴含了老一辈艺术家对人生、对世界、对艺术美学的思考。不论是从表演的细腻程度、剧情结构,抑或是美术功底,优秀作品必定能够历久弥新,经受住时间的考验,给人以常看常新之感,为观众带来不同层面的思考。
资料图:《大闹天宫》中的孙悟空形象。中日动画何以牵手百年?
中新社记者:作为中日动画的研究者,您认为中国动画同日本动漫之间有何联系?
陈龑:中日两国动画起步时间相近,都属于舶来品,二者虽各具风格,但在技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互动密切。
日本动漫充满极富东方神韵的中国元素。1926年,日本动画导演大藤信郎创作了日本首部西游记题材漫画——《西游记孙悟空物语》。
一些日本动画师还前往中国创作并生活,持永只仁曾以中文名“方明”在中国定居并创作,其1950年执导的《谢谢小花猫》流传至今,为新中国动画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值得一提的是,1958年,日本首部彩色长篇动画《白蛇传》讲的也是中国故事。
20世纪80年代,中日动画往来愈加密切,典型代表为“日本漫画之神”手冢治虫。手冢因看了万籁鸣执导的《铁扇公主》入行,一生深受其影响。去世前3个月,手冢仍忍着病痛前往上海拜访万籁鸣。他的第一部动画题材源自西游记,最后一部作品则名为《我的孙悟空》。
这个时期,日本的电视动漫进入中国市场,从《铁臂阿童木》到《哆啦A梦》再到《聪明的一休》,这些作品是几代人的美好童年回忆。
当下,中日动画界的往来愈加频繁,除了共同动画项目的制作,还有创作者的接触以及观众间的互动。
《手冢治虫物语 我的孙悟空》宣传海报中新社记者:2022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动画产业如何推动中日人文交流?
远藤贵司:动画是文化传播中的重要产业,日本和中国同为亚洲国家,有相似的文化价值和社会环境,民众很容易产生共鸣。
中国动画在人物对话、人际关系、世界观、饮食及情感表达等方面都有独到之处,日本观众通过接触中国动画,会对中国文化产生浓厚的兴趣。因此,我认为要创造和扩大日中民间交流的机会,加强人与人之间的文化联系以寻求新的发展。
陈龑:动画产业的交流多为民间自发行为。因此,加强中日动画创作者的接触交流,使业界涌现出更多优秀作品,让中日观众变成文化相通、爱好相同的朋友,发现彼此文化中的美好,他们自然会找到最佳沟通方式,这种沟通方式可能是一份装扮,也可能是一个角色,这就是动画超越语言的魅力。
动漫市场何以续写传奇?
中新社记者:随着动漫市场的扩大,难免会出现只看票房、不看制作的产品,在您看来,动漫如何实现内容和市场的双赢?
远藤贵司:动漫产业方兴未艾,要实现内容和市场的双赢,首先需要培养原创漫画和小说市场。热门的原创作品改编成动漫的模式不仅使作品价值得到进一步开发,动漫市场也会越来越活跃。其次,成功的动漫作品不仅取决于故事题材的选择,也取决于角色IP的打造。极具魅力的角色是吸引消费者、保证商业利润的关键。例如,吉卜力工作室的作品《龙猫》,上映之初票房不及预期,但通过各类周边的衍生,成功获利。这个看起来十分适合拥抱的萌物也成了日本的“米老鼠”,可见,周边产品和版权的二次开发利用可以成为动漫业的支柱。最后,我认为放眼海外市场非常重要,角色商品在全球大受欢迎,能够为动漫内容和市场带来热度和助力。
中新社记者:国产动画市场如何才能涌现出更多优秀的作品?
陈龑:在我看来,国产动画产业生态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们不仅需要有优秀的创作者,还要有优秀的团队和投资方。
《大圣归来》便是一个产业良性循环的例子,观众为优质动画买单,投资者的资金得以回收,于是更多的资金愿意流入动画业,反哺出适宜的创作氛围。在这种环境里,创作者更愿意展示自己的作品,为投资方发现“黑马”提供可能。
来源:@西游记之大圣归来 官方微博陈波:中国动画史上创作出很多经典作品,但动画的商业化还处于初期。
动画艺术探索需要大量时间、金钱,创作者既要了解相关的历史文化进行深层次的理解创新,又要对传播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有所涉猎。从业者在保证绘画水平的基础上,还要构建起交叉学科的知识体系。
商业化要为动画创作提供资金支撑,经典IP会带来市场价值,现在中国有良好的市场环境,如何在IP开发方面进行新的包装,给消费者或品牌方讲好故事,让更多人产生情感共鸣,反哺动画创作是商业化团队亟须解决的问题。
从长远来看,创作依然是动画市场的核心,只有拥有优秀的作品,才能让动画市场向好发展。(完)
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急用药,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相比线下售药,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近年来,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从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到指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再到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办法》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办法》落到实处,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数量庞大,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牛鼻子”。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可追溯,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 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从紧管理。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办法》规定,“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遵循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处方审核,严厉打击伪造处方、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进驻的药店多、药品销量大,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处方审核、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须坚持“以网管网”,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统筹协作、共管共治,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申少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