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校园:河北衡水二中“微党课”“课前三分钟”声声入耳******
中新网衡水12月23日电 (记者 李晓伟)电子屏播放、橱窗板展示、绘制专题板报,悬挂横幅标语……近日走进衡水市第二中学(简称“衡水二中”)校园,中新网记者深切感受到此间浓厚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氛围。
据介绍,作为衡水市直两所省级示范性高中之一,衡水二中每周会根据教学时间进行“微党课”学习:即在学校所有备课组集体教研前,由备课组长和党员教师领学,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衡水二中政治老师、备课组长之一的贡军荣称,每次“微党课”前,她都会和党员教师把当期要学习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制成课件,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贡军荣说,作为教师她深感责任重大,只有通过系统地学习,真正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融会贯通,才能更好地带领学生学习,为祖国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除了教职工的“微党课”学习,该校同时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金句制成校本材料发到每位学生手里,利用政治课的课前三分钟,由老师讲解并带领学生诵读、誊写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金句。该校学生将此活动生动地称为“课前三分钟”。
学生赵荣德说,“党的二十大报告里有很多话让我印象特别深刻,比如‘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我感受到了国家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决心。”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该校还成立了以校党委书记为团长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基层宣讲团,利用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团日活动和备课组长会、全体教师会等,对全校师生进行广泛宣讲。
图为衡水二中开展党史知识竞赛活动。 衡水二中供图同时,该校各年级还通过主题演讲赛、传唱红色歌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以前觉得课业忙,很少主动了解这些知识,现在通过参加这些活动不仅增强了我们的爱党爱国意识,也了解了更多的国家大事,对我们来说非常有意义。”高一学生逯运如说。
衡水二中办公室主任崔广义称,让学生们在互动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更能深刻体悟精神内涵,激励他们奋发学习,报效祖国的雄心壮志。
衡水市委党校党建教研室主任许春和表示,衡水二中在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过程中,结合自身实际,学习形式灵活多样,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广大师生全员参与,学习效果立竿见影,可以说真正做到了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
随着学习的深入,学生赵荣德说,现在他们越来越积极主动了解身边事、国家事。他笑称,作为新时代学子,要做到“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