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汉GDP为18866.43亿元 比上年增长4%******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武汉统计微信公众号1日消息,根据湖北省市州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初步核算,2022年武汉市地区生产总值(GDP)18866.4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75.79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6716.65亿元,增长7.3%;第三产业增加值11673.99亿元,增长2.3%。
农业生产稳中有升,主要农产品产量持续提高
2022年,武汉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36.7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3.9%。其中农业总产值477.70亿元,增长2.7%;林业总产值10.99亿元,增长6.2%;牧业总产值113.17亿元,增长3.6%;渔业总产值160.77亿元,增长4.8%;农林牧渔及辅助性活动产值74.09亿元,增长11.6%。全市粮食产量89.88万吨,下降0.96%;蔬菜产量841.29万吨,增长2.5%。
工业经济稳中提质,高技术制造业保持快速增长
2022年,武汉市规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0%,其中采矿业增长64.8%,制造业增长5.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0.8%。规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6.3%,增速快全市规上工业11.3个百分点,年内始终保持两位数增长;增加值占全市规上工业的比重为17.1%,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对全市规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为55.7%,比上年提高19.0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快,先进制造业投资增势较好
2022年,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0.8%,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延续了平稳快速增长态势。从投资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0.8%,比上年加快6.9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5.5%。工业投资增长19.3%,比上年加快9.3个百分点。工业投资中,制造业投资增长19.1%,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等先进制造业投资高速增长,分别增长177.4%、17.3%、38.1%,是带动工业投资增长领先的重要力量。从投资主体看,民间投资增长1.0%,占全市投资比重为45.0%。
消费市场稳步复苏,对外贸易总体平稳
2022年,武汉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36.20亿元,比上年增长2.1%。从行业看,限上批发业和限上零售业销售额分别增长7.7%和3.8%,限上住宿业营业额下降9.7%,限上餐饮业营业额增长0.9%。从消费方式看,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实现网上实物商品零售额1093.47亿元(占限上社零额30.0%),增长4.6%,快限上社零额增速1.4个百分点。从商品种类看,我市15类主要限上零售业商品中,9类零售额同比实现正增长。其中,建筑及装潢材料、饮料、中西药品、石油及制品、汽车类分别增长22.8%、18.9%、15.7%、11.9%和11.3%。新能源汽车增长156.2%,占汽车类比重由上年的10.4%提高到23.8%。
2022年,全市进出口总额达3532.2亿元,比上年增长5.3%。其中,出口2153.0亿元,增长11.6%;进口1379.2亿元,下降3.3%。
财政收入保持增长,金融信贷增长平稳
2022年,武汉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90.23亿元,按可比口径(扣除留抵退税因素),比上年增长4.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4.74亿元,可比增长3.7%。其中税收收入1239.56亿元,可比增长1.7%,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2.4%。
截至12月末,武汉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为35754.03亿元,比上年增长5.9%。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为44383.81亿元,增长8.7%。
居民收入稳步增加,消费价格温和上涨
2022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449元,比上年增长5.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04元,增长7.7%。
2022年,武汉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2.3%,涨幅比上年扩大1.7个百分点。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食品烟酒、其他用品及服务、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衣着、医疗保健类价格分别上涨4.8%、2.7%、2.6%、2.3%、1.8%、1.4%、0.7%和0.2%。(中新财经)
重庆发布医美行业自律倡议 医美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
会议现场。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余志斌)不虚假宣传、不诱导消费、不强迫消费,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1月11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10部门组织召开医疗美容自律指导会,旨在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医疗美容、美容美发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上,重庆市民营医院协会、重庆市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重庆市美容业协会、重庆市广告协会向全体会员联合发出十六条自律倡议:
一、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广告企业、执业医师应当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不得无证经营。
三、医疗美容机构应当按照核定登记或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活动,医疗美容项目不得超出核准的项目和级别。
四、医疗美容机构不得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不得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
五、医疗美容机构对医疗风险应当有清楚明白的告知、提示,不得进行违规手术操作,不得进行独创术式包装。
六、医疗美容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禁止类技术临床应用,不得将未通过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的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
七、医疗美容机构从业医师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
八、医疗美容机构不得聘任、使用非从业医师(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九、医疗美容机构应当使用正规、合规的药品、器械,不得使用伪劣产品。
十、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应当对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保质保量,不虚假宣传、不诱导消费、不价格欺诈、不设定不公平格式条款,不误导、不套路、不强迫消费。
十一、生活美容机构不得超范围从事医疗美容服务,不得与非法渠道医美机构开展合作,进行高额返点招揽顾客。
十二、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在发布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十三、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利用患者、专业人士、专业机构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不得宣传或承诺医疗美容效果。
十四、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不得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关联。
十五、医疗美容行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以及互联网平台应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广告内容审查,拒绝虚假违法广告。
十六、医疗美容机构应当自觉遵守税收相关法律,如实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据实申报,依法纳税。
会上,民营医疗美容机构、整形医师、生活美容机构、媒体单位、广告企业代表分别作规范经营承诺。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10部门分别进行提醒指导。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