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龙上演讲究专业户,呈现小人物多种切面
今日,在影片《讲究人》首发预告中,从天涯歌舞厅走出的“摇滚教母”梁龙一口熟悉的东北话——“今天是个好日子,吉祥的事儿都能成”,瞬间将人带入东北浓厚的欢乐氛围里,其饰演的通北第一大炮子—张大讲究更可谓是人如其名,把“讲究”两个字360度全方位贯彻落实,集东北人经典特质于一身,开口便是梗,令人不禁捧腹大笑。
论张大讲究到底有多讲究?观众们或许可以从预告中窥见该角色的几个高光切面,首先是兄弟情之间的讲究,还处于年轻气盛时期的张大讲究带领好兄弟们上演了一场东北冰雪版雄霸风云,当三人对战众多对手时,他展现了“你们先走,我断后”为兄弟两肋插刀不惜牺牲自我的江湖精神。当多年后大讲究再次面对昔日旧敌时,亦或可以为了兄弟,二话不说直接以酒瓶子砸头的直球方式向对方道歉低头。大讲究视兄弟为家人,遇见事儿不怕事儿,能伸能屈,只为求得他们平安,这兄弟情之间的讲究令人动容。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预告片中不论是秧歌队明丽的色调还是有趣的台词,都营造出了一种别具一格的东北人专属气质和轻松幽默的氛围感,从视听双重感受展现了东北人的搞笑讲究。生活中,大讲究和媳妇儿的对话如同情景喜剧般笑点密集;工作中,大讲究和饭馆老板的对话也令人啼笑皆非,但东北人的搞笑讲究就是如此让人畅快而轻松,好感倍增。
讲究的内核始终如一,梁龙于角色中释放本色
在大讲究的人生轨迹里,讲究贯穿了他的一生,这种讲究不仅具有丰富的精神内核,还形成了一套独有的生活准则讲究之道。其中不乏有大讲究执着于重开天涯歌舞厅为老年人献爱,用自己的方式温暖他们,对人对事皆真诚以待,大讲究在某种程度上是让人安心的一种存在。
影片中饰演大讲究的梁龙,相信大家都并不陌生,身为中国著名摇滚乐队二手玫瑰的主唱,是摇滚教母也是美妆博主,近期一直活跃在各大音乐综艺,且多次跨界出演电影角色。时至今日,梁龙的名字仍持续跳动于不同领域,他的更多真实面逐渐被更多人熟知。同样身为东北人的梁龙,在工作和生活中也自有一套讲究的行事风格,包括对音乐的讲究、对艺术的讲究、对美妆的讲究、对电影的讲究……与片中角色张大讲究简直如出一辙,这一角色更像是他的本色出演。
电影《讲究人》围绕张大讲究一角,以他为轴心,画出了人生并不完美的圆,有欢笑也有苦恼,有困难也有挑战。但就是这样一个个东北小城中的小人物,他们努力生活着,奔走在属于自己的一方土地,或许各人各有不同的“讲究”,但这才组成了充满人间烟火气的生活。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