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抢救“迁台记忆” 已征集档案2000多件******
中新社泉州1月9日电 (记者 孙虹)“迁台记忆”档案文献是承载两岸同胞共同记忆的主要载体,是“两岸一家亲”的有力证明。福建省泉州市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苏悦9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泉州“迁台记忆”档案征集工作初见成效。
2021年5月,泉州在福建率先启动“迁台记忆”档案文献抢救征集工作。截至目前,泉州已征集各类“迁台记忆”档案文献资料2000多件,其中包括信件、户籍、凭证、图书资料、纸质照片、录像、口述实录采集等。
苏悦表示,“迁台记忆”档案征集仍存在征集线索少等问题,应加大力度继续推进“迁台记忆”档案征集工作。
作为台湾汉族同胞的主要祖籍地之一,泉州与台湾隔海相望,地缘相近、血缘相亲,台湾人口中祖籍泉州的约占44.8%。历代迁往台湾落地生根的泉州籍先民,在两岸混居、求学、信仰、工作、通婚等活动中,留下大量真实反映两岸社会变迁、承载民族记忆的最原始而珍贵的档案文献,统称“迁台记忆”档案文献。
苏悦指出,而今,当地老一辈台胞台属几近古稀,民间对“迁台记忆”档案文献的保护意识薄弱,档案文献实体散佚损坏严重,口述档案项目较少,泉州民间“迁台记忆”着实面临着消逝风险。
为此,苏悦在正于此间召开的泉州市两会上提出,建议泉州设立“迁台记忆”档案工作专项保障资金,用于实地走访、线索征集、整理修裱、建设“迁台记忆馆”等工作;深入挖掘“迁台记忆”里的两岸故事,扩大宣介辐射面,引导更多人参与保护、收集“迁台记忆”档案文献。
苏悦还建议,依托高校、科研机构、档案机构的专业力量,通过座谈、研讨等形式,充分挖掘“迁台记忆”档案文献的历史价值和学术价值,活化利用“迁台记忆”档案文献。(完)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