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心语:为了胜利的冲锋,是军人写给祖国的诗。
插图:唐建平
夜越来越深,外面的风更猛了。紊乱的气流时不时横冲直撞。战车载员舱内,战士们怀抱着枪,立起迷彩大衣的毛领子,一个紧挨一个挤坐在一起。嘴里呼出的热气映着灯光腾起来,旋即在冰冷坚硬的战车顶部消失。
“居然真能哈气成冰!”一名列兵试探着伸出手在车顶轻轻抠了几下,白色粉末状冰晶便掉下来。他生在南方,长在南方,读书在南方,当兵也在南方,这是他人生第一次在冬天来到祖国的北方,第一次踏上这片蒙古语中意为“心脏”的塞外草原。尽管他们通常被人们誉为“三栖精兵”,但此番由粤西千里北上,不管是这位列兵还是海军陆战队某旅,面临的挑战都异常严峻。恶劣的天气、陌生的环境、未知的任务等,更不要说对手是在全军素有“草原狼”盛名的蓝军部队了。
双方交上手是在此前一晚午夜时分,大风还没刮起来。天朗无月,星垂野阔,奔波转战一天的战士们在战车旁就地支起帐篷,和衣钻进防寒睡袋,很快沉沉进入梦乡。营指挥所内灯还亮着,营长和几位参谋正在完善第二天的兵力行动计划。连长察看完哨兵点位和各作战单元野营情况,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枯草与沙土间杂的地面上,时不时抬起头望向漫天星斗。
“各连……”电台突然发出动静,大家心里一紧:蓝军来了。果不其然,一小股侦察兵七拐八绕躲过重重警戒兵力,摸进红方一个营指挥所。红方反应也很快,立刻包抄过来,结结实实还给蓝方一记重拳。
后半夜的觉没人能睡踏实,大自然也开始排兵布阵。每一根草都被摁倒在地,沙土被卷到空中,碎石被撵着乱跑,人被顶得寸步难行。寒风擂鼓般隆隆卷过运输车的帆布顶篷,然后透过车体上的缝隙钻进来,声音像吹哨一般尖厉。水洒在地上,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结出冰凌。
风吹铁甲寒。气象数据显示,当天最大风力8级,最低气温零下20摄氏度。
从黎明直至日暮,战士们马不停蹄地东奔西突,与蓝方针锋相对、亮剑拆招,各型战车碾出车辙,或窄或宽、或直或弯,纵横交错、暗藏兵锋,直到在数百平方公里草原排开凛凛军阵、布下重重棋局。脚冻麻了就跺跺,手冻木了就捂捂,脸冻红了就搓搓,每个人心里都绷着一根弦、燃着一团火、努着一股劲儿,誓与这塞北的寒、草原的兵一决高下。
凌晨3时许,战车集结列阵,发动机的强劲咆哮汇成冲锋号角,大地为之颤动。“即将抵达前沿,做好战斗准备!”战士们脱去大衣,露出战斗着装,相互检查装具。“抵达作战地域,载员下车作战!”列兵打开尾部舱门,一股寒风涌进来。奔跑,向着敌人的方向;跃进,迎着密集的枪炮;“嗒嗒”声、“嘭嘭”声、“呼呼”声、“咝咝”声此起彼伏,俨然天地间一场宏大的交响。
历时约两个小时,天近拂晓,演习告一段落。战士们鱼贯返回战车,坐定后不约而同把两只手叠拢上来,接住用嘴哈出的热气,口鼻四周的防寒面罩结着一层白色霜花。“我们把蓝军打败了。”他们的声音在颤抖,牙齿不受控制地磕出声响,那是身体对低温做出的本能反应。
那一天,是在11月。
很多年前的一个11月,我们的前辈俯卧在零下40摄氏度的阵地上,直至受冻牺牲仍保持战斗队形和冲锋姿态,在人类战争史上留下赫赫威名:冰雕连。
长津湖,朱日和。中国军人,热血如昨。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