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春节期间将组织开展2000余场(次)文化旅游活动******
中新网成都1月16日电 (记者 岳依桐)记者16日从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在成都举行的“欢乐川味年——安逸相伴 乐游四川”新闻发布会获悉,春节期间,四川文旅系统将组织开展艺术展演、文博展览、群众文化、非遗传承、消费促进等六大类2000余场(次)文旅活动。
据介绍,为促进文旅消费升级,四川各地将以非遗代表性项目为依托,线上线下开展1600余场(次)群众文化活动和民俗节庆活动;开展国省“村晚”示范展示活动,用农民自编自导、自演自赏的春节联欢会,唱身边事,演身边人,道家乡美,赞新生活;四川非遗馆将举办“安逸四川——非遗过大年”非遗传承实践活动600余场,集中展出一批与年俗相关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代表性作品。
四川全省文艺院团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210余场文艺展演活动,内容涵盖川剧、舞剧、话剧、歌曲、舞蹈等近20个艺术门类约2000台(个)文艺作品。同时,四川文博场馆将组织开展200余场文博展览及配套活动,四川省207家公共图书馆、206家文化馆都将全部免费开放,春节七天“不打烊”。
新闻发布会现场。 岳依桐 摄为全方位促进文旅消费,四川各地还将发放文化和旅游专项消费券,推出景区门票减免、酒店民宿优惠等系列文化旅游惠民举措。四川省21个市(州)联动,配套推出“欢乐星期五”——文化和旅游打卡日系列消费活动,在每周五向消费者发放文旅消费券。
另外,阿坝、甘孜、凉山和攀枝花的国有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实行“门票买一送一”、国有4A级以下旅游景区门票全免的优惠政策,绵阳开展“一元游绵阳,万张门票等你抢”活动,广元剑门关景区推出完整背诵《蜀道难》免费领门票活动,其他市(州)结合实际实施本地优惠政策,全省共有144家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或买一赠一等优惠政策,让“冬游四川”热度不减。
在精心策划推出“趣享新春”“欢享冰雪”“畅享温泉”“天府手造”“悠享美宿”“夜间嘉年华”等六大系列新春文化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外,四川还推出系列主题旅游资源及线路,包括年俗非遗闹新春线路、趣游蜀地博物馆线路、潮玩天府正当时线路、天府旅游美食吃不停线路、跟着诗词游天府线路等。
通过特色创新打造当代新年俗,是文旅活动的“新”特点之一。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严飒爽说,传统与现代相得益彰,数字科技融入传统民俗应用在新年场景中,借助旅游业与互联网、科技的融合,让传统年味有了更加潮流化的表达,唤醒新一代年节记忆。(完)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